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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求助
信件分类: 问题类 其他事务 党务组织
信件内容: 尊敬的高书记:
您好!我叫谢永芳,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教师。最近我们家中经历了一件大的麻烦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3年国庆期间,中南工业大学自控89级在金牛大酒店自发举行毕业20年同学聚会。10月2号为报到时间,晚饭后大部分同学去唱卡拉OK,刘和友与女儿一起留在宾馆房间休息。当晚卡拉OK结束后,由于卡拉OK剩余了不少零食,我想带给他女儿吃。我推开他的房间,他女儿已经熟睡,刘和友告诉我他感觉不舒服,胸口疼痛。我连忙喊李磊同学,告诉他刘和友病了,李磊、我、刘和友三人一起走出金牛大酒店,在马路对面碰巧熊建东同学打球回来,熊建东、我、李磊三人送刘和友去长沙市第四人民医院,到新民学会旧址时,刘和友“啊”的大叫一声便失去了知觉,最终刘和友抢救无效死亡,死亡诊断书上死亡原因为“脑溢血加心肌梗塞”。当晚经过多方联系才找到刘和友老婆(唐延香),唐延香到医院时刘和友还在进行心脏复苏抢救。刘和友出殡时,大家拿出一万元礼金。
事后,考虑到刘和友的女儿还小,家里生活比较困难,熊建东和我组织同学们捐款。期间,唐延香多次到熊建东的单位、家中以及我的办公室骚扰,要求同学赔偿。经过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就刘和友聚会期间因病死亡一事于2014年5月8日达成书面协议,自控89级同学馈赠10万元现金,唐延香表示满意,并写下保证书,并签字按手印保证“今后再不到熊建东、谢永芳等家里及工作单位找麻烦,干扰他们的正常工作及生活”;但是,7月中旬以后她多次发短信威胁不让我们好过,2014年8月9日晚上我还在大连出差,唐延香就到我家门口骚扰,我在大连联系熊建东打110报警,以免出事,警察将其带走;2014年8月11号晚上,我从大连刚回,唐延香第2次到我家门口骚扰,双方争辩了几句后,她突然掏出随身携带的20-30CM长的水果刀朝我刺来,幸亏我爱人及时扯着我往前跑才没有造成流血事件,但是我爱人跑下楼梯时却重重地摔伤了左小腿,至今淤肿未消;2014年9月13日晚,我正在中南大学校本部办公室加班,邻居打来电话,说那个女人拿着虎口钳和刀正在敲打我家的防盗门锁,我110报警后往家里赶,等我到达家门口时,橘子洲派出所的两位警察已经赶到,我家的门锁已经被唐延香完全损毁,开不了门,猫眼也被撬掉,警察在她的包里搜出了刀和虎口钳,经过警察长时间的劝导,唐延香才离开,事后我给邻居打电话了解情况,得知她并不是一个人来的,同时来的还有两位男人,骑着电动车来的,撬门锁期间她还向其中一位邻居打听我女儿在哪儿上学。这才是最可怕的,也是我最担心的事情!她居然打小孩的主意!当天晚上我和爱人在我的办公室一夜未眠,已经心力憔悴,也感觉到自身的无能为力;现在我们有家不能回,生活和工作已经完全被她搅乱了,时刻担惊受怕,唐延香每次到我家门口都带着刀,一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每次打110,警察来了也只是将其带走,并没有对唐作出惩罚措施,以致于唐变得越来越嚣张。9月13号晚临走时还当着民警和我的面,扬言下次带两把刀过来。2014年9月15日上午9时许,唐延香冲入我的办公室,无理取闹到13:30,我打了中南大学校本部保卫处和岳麓派出所的电话,最后在劝说下才离开我的办公室;2014年9月16日上午和2014年9月19日下午,又到我办公处骚扰,也是经过校本部保卫处和岳麓派出所的多方劝阻才离开中南大学。她变本加厉,一周内到我工作地方骚扰3次,严重影响了我和其他老师的办公。11月3日和11月19日又打电话骚扰我,不让我安心工作。11月20日13:27到我办公室门口,把安装的监控摄像头用木棍捅偏,不能照到她以后的活动,14:30到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吵闹,威胁要与我们全家同归于尽,我打了校保卫处和110电话,他们也不能把她怎么样,一直折腾到17:40下班,17:40至19:00唐一直在校本部民主楼门口转悠,不肯离开,19:10打电话威胁“看我能躲到多久,明天继续到我工作处骚扰”。
我们多次劝导她走法律途径解决,她不听也不想这样做,而是要用这种无赖的小人做法上门骚扰我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见到我就拔刀相向,甚至可能不惜发生流血命案!我现在已经精疲力竭,无可奈何,无法安心工作,三个多月已经消瘦8斤多,有家不能回(有时住在宾馆,现住在朋友家,并经常变换住所,防止唐延香再次骚扰我的家人),不敢出差(每工作日四次接送小孩读书),办公也提心吊胆,生活和工作环境严重被唐延香破坏。对于这种不讲道理、不讲法理、出尔反尔的无赖行径,我一直不想给高书记和学校添麻烦,一个人挺过几个月,目前学院层面已经无法解决,但现在我和家人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作为中南大学的一名普通教职工我实在没有别的办法,走投无路之际我只有恳求组织上的帮助,请求学校出面解决,在此跪谢!
答复时间: 2014-12-03 08:53:54 答复部门: 保卫处
答复内容: 谢永芳老师:
您好!
保卫处接到您的来信后,按照校领导的指示,立即组织专人和信息学院有关人员进行详细地了解事情经过,并采取以下措施:1、由您本人将整个的事件立即形成详细地文字材料向市公安局、岳麓公安分局递交引起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捍卫自己人生权利。2、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维护自己全合法权益。3、保卫处将加强与信息院的联系,要求信息院安排门卫人员发现唐延香进入办公楼后立即采取阻拦并通知110和保卫人员到现场。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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